日前,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,10月份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454亿元,同比增长4.9%,比2019年10月份增长9.4%,两年平均增速为4.6%从环比看,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.43%1月份至10月份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8511亿元,同比增长14.9%,比2019年1月份至10月份增长8.1%
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,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,从10月份来看,我国的消费恢复韧性继续显现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.9%,增速比上月加快0.5个百分点,连续两个月回升。
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郑后成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分析,10月份消费增长主要有四方面亮点:第一,商品零售总额当月同比较前值上行,走势强于餐饮收入零售总额,是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向好的支撑项第二,受十一黄金周影响,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当月同比增长34.80%,较前值上行12.00个百分点,创2021年3月份以来新高第三,受国际油价再度攀至80美元/桶的影响,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当月同比增长29.30%,较前值上行12.0个百分点,创2012年2月份以来新高第四,受PPI向CPI传导的影响,叠加十一黄金周,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当月同比增长9.50%,较前值上行2.90个百分点,此外,日用品类零售额当月同比增长3.50%,较前值上行3.00个百分点
苏宁金融研究院消费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付一夫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9月份有所回升,符合市场预期从结构上看,以网络零售为代表的新型消费业态依然保持了迅猛的增长势头,而表征消费升级的通讯器材类,金银珠宝类消费品实现了大幅增长,反映出居民消费升级的持续从1月份至10月份的累计增速来看,比疫情之前的2019年同期增长了8.1%,消费总体呈现稳定恢复的态势
展望年末消费形势,郑后成表示,11月份至12月份CPI同比和国际油价还将位于较高位置,城镇调查失业率将位于较低位置,预计11月份至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当月同比将形成一定支撑。
付凌晖认为,我国消费市场的韧性充足,消费规模扩大,消费结构升级,消费模式创新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伴随着经济恢复,就业扩大,居民收入增加,以及社会保障逐步完善,消费增长仍然具有较好支撑
。声明: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,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,不代表本网观点,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投资有风险,需谨慎。
欢迎广大网友来本网站投稿,网站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或网友提供 邮箱:hchchc0324@163.com